关于举办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九届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赵富伟发布时间:2025-04-17浏览次数:10


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创业学院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青年创业者协会

二、参赛组别和条件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主赛道分为创意组(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初创组(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成长组(本科生组、研究生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产业赛道由命题企业命题,题目信息见后续教育部通知。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国际赛道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国际赛道(省赛)参赛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浙江省高校在校留学生、浙江省高校在海外就读的学生或海外高校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 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4.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2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四、比赛赛制

校赛网评排名前20进入校赛决赛路演。校级网评和决赛由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并根据省赛名额、专家排序意见及赛道类别推荐入围省赛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小组,专人负责本学院学生赛前动员报名工作,在确保参赛学生数达到本学院在校生人数20%的基础上,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合起来,做好师生动员、项目选拔和系统报名等工作,为学生参加竞赛提供有利条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赛。

2.在选拔培育过程中,可重点关注有家族企业背景或毕业5年内校友创办的优质项目、优质产学研科技成果或成果转化的项目,以及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或影响力较大的社会实践项目,努力提升项目含金量。

3.组委会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阶段有关程序进行评审。

六、工作安排

1.项目推荐。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3日前完成项目推荐工作,完整填写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列)。

2.校赛网评。4月28日前,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重点培育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并且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公示进入校赛项目名单。

3.校级决赛。5月中上旬将举行决赛路演,入围团队根据校级决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展示准备(6分钟PPT陈述+4分钟答辩)。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进行现场评审,遴选出优秀项目。

七、大赛奖励

1.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学院优秀组织奖,为获奖项目和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2.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团队将继续参加省赛辅导;优先推荐入驻大禹众创空间,享免费办公场地、政策扶持。

3.获得省级金奖及以上的项目,在获得学校A类科技竞赛奖励的基础上,还将获得大禹众创空间提供的高额奖金赞助以及赴国内外高校短期游学或培训的费用资助(每个项目2人)。

八、作品报送及其他

请各学院于4月23日前完成重点推荐项目的遴选工作,填写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列),重点推荐项目需提交项目展示PPT、项目计划书,以上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用“学院名称+重点培育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cjks1986@126.com,汇总表纸质稿以学院为单位递交至老工训中心320办公室。如有需求,创业学院可协助各学院完成重点项目遴选工作。

未尽事宜将补充说明,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创业学院赵老师(办公电话:0571-86927358),教务处齐老师(办公电话:0571-86929271)。




                                                             教务处  创业学院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PPT模板

3.创业计划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