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校师生、各有关校友: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支撑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为进一步扶持我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创新创业,现面向在校师生及毕业五年内的校友公开招募大禹空间第二批入驻项目团队。
一、空间概况
大禹空间由学校与杭州创巢公司联合打造,位于浙水院生活区西润楼三楼,总面积1300㎡,面向校内外提供开放工位和独立办公空间。空间致力于打造集共享办公、咨询辅导、双创培训、扶持申报、融资对接等为一体化创新生态服务体系,努力构建“孵化器+风投+专业化服务”的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模式。空间现已成为水院“网红打卡点”,创新创业氛围浓厚,2020年被认定为“杭州市市级标准化众创空间。
二、配套政策
1.房租减免:在校师生的项目团队及校友创办企业前6个月无需缴纳房屋租金。
2.空间设施:配备齐全的洽谈室、多功能会议室、路演厅等公共设施服务,空间全方位覆盖高速网络。(第二批入驻项目共提供5间独立办公室和30个公共工位)
3.创业辅导:定期开展创业培训,聘请创业导师开展辅导服务,提升创业能力。
4.服务支持:为入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政策申报服务、财务服务、投资对接和人力资源等一系列服务。
5.投资基金:创巢创业设立1000万元种子基金,优先为入驻团队提供天使投资。
6.其他补助:对符合相关政府优惠补助条件的,还可协助其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科技创新奖励等。
三、入驻要求
1.遵守《大禹空间运营管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及运营中心管理,严禁从事违法违纪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保证用水、用电、财产和人身安全,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团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为让更多的创业项目在大禹空间得到培育孵化,项目入驻协议半年一签并实行严格考核体系。三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实行退出机制,大禹空间有权终止入驻协议。
3.水院师生现入驻项目和新入驻申报项目均需提交申报材料参加第二批招募项目评审,未参加或未入围项目团队将在合同到期后退出大禹空间。
四、申报条件
1.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入驻申报条件
入驻大禹空间的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入驻。其入驻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学科专业方向。申请入驻的项目成员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在区域和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浙水院专兼职教师。
2.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申报条件
入驻大禹空间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只能以团队名义申报入驻,且必须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其中,入驻大禹空间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业方向,创业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团队成员所学专业方向。
申请入驻的项目成员必须有较好的项目相关专业基础,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愿。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或经大禹空间认可的行业专家。
3.校友及社会创新创业项目入驻申报条件
创业项目较为成熟,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创业计划大赛中的优秀作品转化为创业项目,并确保这些项目优先进入空间。
入驻大禹空间的创新创业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入驻,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杭州产业发展导向,且有利于体现自身优势和创业特色,需要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具有企业章程和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五、申报流程
1.按时提交《大禹空间入驻申请表》(见附件1-3)、项目计划书(见附件4)和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证、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科技创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以及创业类赛事获奖、创业类项目立项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2.运营中心受理入驻申请,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资质初审,组织专家团队评审,按评审得分高低拟定10-15个项目入围,入围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驻项目名单。
3.2021年6月1日前,入驻项目签订入驻协议书及相关责任书并办理相关入驻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运营中心根据情况决定依次递补名额。
六、有关事宜
1.2021年4月27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经二级学院批准盖章后《大禹空间入驻申请表》以及项目计划书(BP)等申报材料报送工训320办公室,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2.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50019622@qq.com,文件主题名称为“大禹空间入驻申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施淑雯,联系电话:13165952690
联系人:韩良重,联系电话:0571-86927358
教务处 团委 创业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