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业园入园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韩良重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1385

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增强大学生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创业园入园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自主组建且有老师指导的创业项目团队(含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具有可操作性与创新性,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运营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创业园管理规定,严禁从事违法违纪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

3.项目团队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4.鼓励水利水电特色以及文创类、信息技术类、公益类等项目入驻,禁止餐饮食品、游戏娱乐等对环境有影响和安全隐患的项目入园。

5.同等条件下,以下项目具有入园优先资格:

(1)负责人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校赛三等奖及以上项目;

(2)负责人已立项或推荐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的创业实践类项目;

(3)负责人已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且作为企业法人的项目;

(4)申报项目类型与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一致的项目;

(5)项目较为成熟,能保证正常运行和有较完善管理制度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1.报名

项目负责人填写报送项目申报书(附件1)、商业计划书(附件2)、团队全体成员身份证与学生证复印件以及“互联网+”大赛获奖证明、大创项目立项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到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审核后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创业学院。

2.评审

创业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评审得分高低拟定2个入园项目。评审主要从项目可行性分析、竞争性分析、财务分析、盈利分析、风险分析、市场营销计划以及发展前景、示范效应等方面予以评价。

   3.公示

拟入园项目在创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园项目名单。

4.入驻

入园项目签订入驻协议书及相关责任书并办理相关入园手续,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接受学校的相关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

5.考核

项目入园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继续入驻,其中参加“互联网+”大赛获得省级铜奖及以上奖项项目考核优先评定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淘汰出园,其中不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对于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的项目进行年度或中途清退,逾期不退出者,将处以相应罚金。未尽事项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执行。

四、政策支持

对于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创业项目,学校提供经营场所,提供创业技能培训,提供工商税务登记、公司注册、创业贷款等政策咨询支持,推介有潜力的创业项目与风投公司对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认真组织,结合学科专业特色,重点指导商业模式新、市场前景好、可行性强的创业项目申报。

2.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80364475@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老工训楼320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9月18日16:00。

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27358(87358)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园项目申报书.doc

     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园项目商业计划书参考提纲.doc

     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园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团委 创业学院

2021年9月8日